2018年南平市属中小学及县(市、区)重点高中 “人才·南平校园行”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|
根据《2018年南平市属中小学及县(市、区)重点高中“人才·南平校园行”公开招聘公告》有关工作安排,现就南平市属中小学及县(市、区)重点高中岗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现场资格审核时间、地点 1.现场审核时间:2018年12月30日下午14:30-17:30。 2.现场审核地点: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2号楼前广场。 3.所需材料: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各学科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。暂时无法提供成绩单的,可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(需注明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,本科学历的还需注明是否为师范类专业,模板见附件)。 二、面试时间、地点 1.面试时间:2018年12月31日。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:00进入考场。 2.面试地点: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2号楼,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(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)。 请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时间,携带身份证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,未按时到达考场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 三、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,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基本教学技能。面试总分100分,最低合格线为70分。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,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(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)作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。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,按程序报批后,可加试一场确定最终面试成绩。 面试流程如下:
四、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,对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,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现场报名、现场补录,并组织面试通过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。 五、注意事项 1.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、面试通知书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(4份),不得携带其他材料进入考点、考场。 2.面试期间,面试人员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。 3.考生在面试过程中,只能报顺序号,不能透露本人姓名、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,否则取消面试成绩。 4.面试人员必须服从安排,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,不得互相交流串场,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地点。 5.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联系协议签订和补录等事宜。 六、咨询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:0599-8832344、8814060; 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:在读证明(模板)
南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4日
附件1 在读证明(本科生)
兹证明学生:xxx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,于xxxx年xx月进入xxxx学校(如属于“双一流”大学,或原“985”“211” 院校,请注明)学习本科课程,所学专业为xxxxxx(注明是否师范类专业),现为大四在籍学生。如该生所有科目合格,将于2019年7月毕业,并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。 特此证明。 XX学校 2018年 月 日
在读证明(研究生)
兹证明学生:xxx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,于xxxx年xx月进入我校学习研究生课程,所学专业为xxxxxx,现为研三在籍学生。如该生所有科目合格,将于2019年7月毕业,并获取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。 特此证明。
XX学校 2018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