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属中职、中小学校:
现将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的通知》(闽教办法〔2018〕5号)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。各校应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,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工作报告报送我局宣教科邮箱:npjyxjk@163.com,联系电话:8827535。根据省厅工作要求,今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,我局将在南平实验小学设立分会场,由局领导与实小师生同步跟读,参与同步晨读宪法活动。
附件:闽教办法〔2018〕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的通知
南平市教育局
2018年11月27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