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直属各学校,局机关各科室:
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”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“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,为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,全面加强对学校安全和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,有效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《南平市学校安全工作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规定》精神,现将2022年度《南平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清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有关安全工作职责,随市教育局领导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,不再另行发文。
南平市教育局
2022年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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