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招委办〔2026〕1号)规定,经考生申请、报名确认点初审、县级和市级考试中心审核,我市共有2人次补申请普通高考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,可来信来电反映。
电话:0599-8823154
地址: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 南平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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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招委办〔2026〕1号)规定,经考生申请、报名确认点初审、县级和市级考试中心审核,我市共有2人次补申请普通高考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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