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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2026-06-16 16:32 来源:校安科 访问量:
  根据《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,现将我局修改后的《南平市中小学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南平市中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合同范本(征求意见稿)》《南平市中小学学校食堂“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”采购供应合同范本(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予以公布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
1.发送电子邮件至:npjyaqk@163.com;

2.通过信函邮寄至: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(南平市教育局办公室),信封上请注明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9日。

南平市中小学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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